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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权式酒店
一、定义
指各类地处城市中心城区、商务区的旅游星级酒店及商务型酒店,以及著名旅游风景区、国家或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度假类酒店等,酒店客房以产权分割销售,投资者购买客房产权,再返租或委托给管理公司统一经营,能满足中产消费群体通过酒店经营获取经营收益和物业保值增值。
二、划分条件
1、置业目的:
投资者通过购买酒店客房产权,返祖或委托酒店经营获取经营收益和物业保值增值。
2、区域选址条件
主要选址在城市中心城区、商务区,或著名旅游风景区、国家或省级旅游度假区等。
3、客房及设施
参照国内旅游星级酒店和住宿业特许经营许可的标准。
4、酒店配套
参照国内旅游星级酒店的评定标准。
5、商业模式
以产权分割销售,投资者购买客房产权,再返租或委托给管理公司统一经营,能满足中产消费群体通过酒店经营获取经营收益和物业保值增值。一般情况下管理公司为小业主提供每年10天-30天左右的免费入住权益,以此兼顾投资者的度假居住需求。
6、管理公司
1)成立业主委员会,对酒店经营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。酒店管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开发公司、酒店管理公司、业主委员会代表组成,共同监督酒店管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,保障投资者的利益。
2)管理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与审计制度实施管理,以高透明度面向业主对经营管理方面的各类质询,定期向业主通报酒店的经营情况,并接受业主书面预约,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营业绩。
7、服务类别
1)参照国内旅游星级酒店式常规服务标准;
2)成立业主服务中心,处理与业主的关系,并接受业主的免费入住预订和其它委托服务。